•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22:15:29 股吧网页版
国创高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股票代码:002377 股票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5-22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102181 号),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2.9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20,107.51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420,107.51 万元,实收股本为 916,325,201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2.90万元,同比减亏
60.22%,经营情况持续好转。但是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2020年至2023年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累计亏损13.99亿元,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2.19亿元,导致未弥补亏损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基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分析与总结,结合对未来经济形势、政策环境、行业及自身发展状况的预测与判断,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定以下措施弥补亏损:

1、稳市场、精管理,强化经营管理能力

巩固传统市场份额,高度重视客户关系管理,重点维系与大型央企、国企等
核心客户群体的合作关系,通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障业务的持续稳定。通过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开展联合技术研发等方式,精准定位客户需求,及时优化产品与服务,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增强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认同感。

深化精细管理,抓好财务管控创效,强化安全环保工作,推动安全环保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化组织精简,提升组织效率,做好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产质量。内部经营方面,倡导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通过精细化管理,挖掘潜能,提升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从而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定战略、促融合,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基于对市场趋势、行业动态、自身优势的深入分析,结合控股股东整体战略规划,制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明确公司的市场定位、业务范围与发展目标,并将战略目标分解为阶段性任务,确保战略落地实施。在战略执行过程中,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优化战略,确保公司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促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管理、业务、文化等维度的融合,增强内部凝聚力,提升运营效率,结合控股股东的优势资源与影响力,实现公司战略升级与规模扩张,实现多方互利共赢与可持续发展。

3、重创新、控质量,激发内生增长动能

公司要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开展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加强产研协同发展,把质量管理贯穿到产品研发与生产的全过程,加强质量监督与评估,严把质量关。开展产学研联合创新,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持续拓展上游原材料资源,在降低材料成本的同时,确保改性沥青产品质量稳定,以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客户信任,提升市场竞争力。

4、重规范、严监管,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与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通过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活动、内部控制等进行全面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避免因违规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