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宋文山)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内控制度,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本人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起担任董事会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宋文山: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山东威海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中航沈飞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威海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董事长、总经
理,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北洋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个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述的各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宋文山 6 6 0 0 0 2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报告期内,本人对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或者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共计主持召开 2 次会议,审议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均按照要求参加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和事项。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职。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通过电话及视频、现场等方式对公司进行考察,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0 天,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门、会计师进行沟通;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亦能尽职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根据独立董事的工作需要,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各板块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支持本人能够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和检查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推动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