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1:13:23 股吧网页版
亚厦股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 次修订、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第 2 次修订、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3 次修订、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4 次修订、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5 次修订、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6 次修订、2013 年度股东大会第 7 次修订,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8 次修订,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9 次修订,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0 次修订,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1 次
修订,2017 年度股东大会第 12 次修订,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3 次
修订,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4 次修订,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5
次修订,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6 次修订,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7 次修
订,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8 次修订,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9 次修订,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20 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616098X3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9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5300 万股,于 2010 年 3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 YASHA DECORATION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上虞章镇工业新区,邮政编码 31236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999.649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谐敬业,追求卓越,做强做大装饰主业,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强化管理、开拓创新,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权益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装饰业的进一步发展。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核定的范围为准):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五金产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对外承包工程;集装箱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房租赁;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