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即 10,879,538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 21,759,075 股)。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 元/股(含),根据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5,657.36 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4 年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2024-044、2024-047)。
公司已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6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同时对回
购实施期限延长 9 个月,延期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
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2025-042)。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二、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延长的回购期限近半,公司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为:公司在贵州地区的应收款项被长期拖欠,影响了公司的资金周转;同时受消费疲弱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滑,公司优先将资金投入经营业务。
三、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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