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3:59:17 股吧网页版
中锐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位,2024 年度末注册
会计师人数为 25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0,165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21,68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238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7,145.12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
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
涉及人员 13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6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 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酬共计人民币 14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 20 万元。

2025 年度,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