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钱志昂)
2024年度,本人作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本人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相关情况,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同时,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钱志昂,1966 年 6 月出生,毕业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香港中文
大学会计硕士。2000 年起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现任董事、高级合伙人,兼任立信管理集团分支机构管理委员会主任及深圳分所所长。工作期间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国资委外派董事。曾任上海巴士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花园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集团、上海经纬集团独立董事。2014 年 2 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共出席8次董事会,出席3次股东会,无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事项 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8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5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3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0
缺席董事会次数 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计召集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主要审议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季度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内部审计计划及总结、续聘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审议了董监高年度薪酬方案及新聘高管薪酬方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长优势,勤勉尽责,定期与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和会计师沟通,全面了解掌握审计工作情况,重点关注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审计管理建议等重点内容;本人与签字会计师就年度审计时间计划及人员安排、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包括应收账款回收、减值计提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的安排等)等内容重点交流,加强关联交易合规性审查,督促公司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管理,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确保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帮助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日常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交流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的汇报,重点了解园林业务的化债政策及回款情况、应收款项计提的合理性与充分性、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定价公允性。积极参加年度报告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项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我们有效行使职权,向我们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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