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1、2024 年 3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8 个议案,对天健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结合其 2023 年度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表现,认为其符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故同意并向董事会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所有程序合法合规,规范有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天健所 2024 年审计工作:年审工作开始前,本委员会与天健所审计团队商讨确定了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本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等就质量管理体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判断等内容进行交流,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年度审计期间,本委员会与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同时定期听取天健所关于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就审计过程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可能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充分交流,确保年度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本委员会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审查;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在年报审计期间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有效沟通,确保年度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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