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控管理、关联交易、股 权激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的审查与监督,多维度履行监督职责。现将监事会 2024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无新增、变更或否决情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4 月 2024 年 4 月 形。会议决议情况具体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七次会议 8 日 9 日 (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08)。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4 月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无新增、变更或否决情
八次(临时)会议 26 日 形。因仅审议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免于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无新增、变更或否决情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8 月 2024 年 8 月 形。会议决议情况具体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九次会议 22 日 24 日 (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3)。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24 年 10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无新增、变更或否决情
十次(临时)会议 月 29 日 形。因仅审议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免于公告。
二、2024 年度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监督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勤勉履职,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等方式,对 公司的决策程序、决议执行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 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能够依法依规行 使职权、履行义务,管理层能够做好经营决策和内部控制的实施落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尽职尽责,未发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部门运作规范有序,整体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3、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的经营业务,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以往年度审议批准的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不超过 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已于 2024 年 10 月到期,报告期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也未实际使用前述担保额度;公司亦未新增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5、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架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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