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股票简称:北方华创 股票代码:00237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48 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关于印发<关于市管企业规范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资发[2021]20 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激励计划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3.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0,465,975 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24,475,958 股的1.4446%。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35.74 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次授予的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 8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306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骨 干。
7.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授权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四期行权,各期
行权的比例均为 25%。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最多可行权数
行权安排 行权安排时间 量占获授权益
数量比例
授权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 -
等待期 自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起至该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
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授权日起36个月内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的股
票期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授权日起48个月内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权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授权日起60个月内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授权日起72个月内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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