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64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0 号)核准,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960,526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04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499,999,90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7,913,170.3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8,452,086,733.70 元。以上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到账并经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1)010990 号】予以验证。
根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公开披露的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扩产 381,631.00 348,339.00
项目(四期)
2 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313,581.00 241,420.00
3 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基 80,000.00 73,403.23
地扩产项目(三期)
4 补充流动资金 186,837.77 186,837.77
合计 962,049.77 850,000.00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按上述要求补充流动资金及投入各全资子公司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微电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专用账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用途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暂时补充流动资 华夏银行股份有
1 北方华创微电子 金 限公司北京东单 10257000001075085
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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