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30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该解释“关于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18 号》,采用追溯调
整法对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 调整前(元) 调整金额(元) 调整后(元)
(2023 年度)
营业成本 13,004,763,866.93 71,262,948.94 13,076,026,815.87
销售费用 1,084,372,716.33 -71,262,948.94 1,013,109,767.39
上述追溯调整不会对比较期间的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上述影响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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