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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6 15:20:18 东方财富电脑版 发布于 河南
建议政府牵头组建城市更新基金或者城市更新法人主体的形式,来直接牵头负责老旧小区电

建议政府牵头组建城市更新基金或者城市更新法人主体的形式,来直接牵头负责老旧小区电梯更新及加装电梯等业务。

对于加装电梯来说,可以借鉴日本“电梯银行”模式和德国的“城市更新基金”模式,以加收物业费或租赁费将电梯作为一种公共不动产的形式来服务业主,同时可以将加装电梯打包成REITs产品进行二级市场发行,用长周期收益将电梯作为一种可以运营的资产来满足日益增加的适老化改造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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