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4-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潜江
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药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08 年修订)等
文件的要求,对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永安药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2,850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665.15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2-0005 号《验资报
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用于投资于“年产10,000 吨球形颗粒牛磺酸项目”、“酒精法生产环氧
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和“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上述
三个项目预计投资总额43,000 万元。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通过公司自
筹解决;如果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多余部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永安药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前,永安药业已经使用部分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0
年3 月17 日,永安药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的投资情况以及投资进度如
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招股书预计
投资总额
自筹资金
实际投入金额
需使用
募集资金
1.年产10,000吨球形颗粒牛磺酸项目 15,000.00 10,384.31 10,384.312
2.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18,000.00 2,667.00 2,667.00
3.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10,000.00 470.75 470.75
合计 43,000.00 13,522.06 13,522.06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核,并出
具了大信专审字[2010]第2-0146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
核报告》。
国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邵立忠、吴安东经核查后认为:永安药业本次将募集
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522.06 万元,有助于降低
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永安药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3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邵立忠 吴安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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