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28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9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 151,900.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最高成
交价为 7.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08,17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在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及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 5,537,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8%,最高成交价为
7.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0,454,553.49 元(不含
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
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资金来源、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团队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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