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张冰,196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运动生理学专业,博士学历,清华大学体育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保健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副主任,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主要研究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管理及高水平体育代表队医务监督、机能检测评定、功能训练、运动损 伤治疗与康复。在 SCI
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00 余篇,专著译著教材 12 部,专利 9 项。曾任教于西
北师范大学体育系,现任清华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研究中心主任。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按照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股东大会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
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会 方式参加董 两次未出
姓名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议次数 事会次数 席会议
张冰 8 1 7 0 0 否 1
本人恪守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会前传来的相关资料,主动与公司相关人员就会议议案内容进行了解,充分获取作出决策判断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 5 次,未有发生缺
席情况,主要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线上参与年报沟通会等方式,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年审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相关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中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进行了了解和沟通,并监督其在审计过程中的执业行为,注重细节,确保各关键环节都符合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为便于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以及关注深交所互
动易平台上投资者提问等方式,了解股东诉求和建议。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定期查阅公司公告的相关内容,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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