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赵纯祥,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管理系副主任,教授,中国成本研究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中国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澳大利亚Curtin 大学、中国台湾政治大学访问学者。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兼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按照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股东大会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
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 以现场方式 以通讯表决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 参加董事会 方式参加董 两次未出
姓名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议次数 事会次数 席会议
赵纯祥 8 1 7 0 0 否 1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亲自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认真审查每项议案及材料,做好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发表公正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会后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组织及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主持并出席 5 次,完成了对公司定期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会计政策变更、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等事项的审议工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主持并出席 5 次,主要
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签订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供应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签订设备加工及制造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重视年报审计工作,在年审期间,通过线上会议等方式听取了年审机构项目经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问询及建议,有效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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