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针对公司经营情况、投资行为、人事变动、重大诉讼、重大项目等情况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舆情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协助舆情工作组负责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密切监控重要舆情动态,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单位,若发生舆情事件,需第一时间将信息汇总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并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对相应事件进行核实。主要职责如下: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通报日常生产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与舆情管理方面相关的响应、配合、执行等工作。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负责人为舆情信息上报的第一责任人,在报告舆情信息时应做到及时、客观、准确、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应对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掌握舆情应对的主动权,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保证对外宣传工作的一致性,同时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下,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解风险。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的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给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核实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判断事件事态的严重性,分析舆情信息对外部波及范围;如为一般舆情,按照一般舆情处置应对,并及时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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