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双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3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五)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七)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与湖北永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体系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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