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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3-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永安药业: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杨金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1-03-2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在

2010 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

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深入公司现场调查,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10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0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独立董 本年度 以现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 出席股

事姓名 应 参 加 方 式 参 表 决 方 席次数 数 续两次 东大会

董事会 加董事 式参加 未 出 席 次数

次数 会议次 董事会 会议

数 次数

杨金祥 8 6 2 0 0 否 3

2010 年度,本人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

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

的看法及观点,认为公司 2010 年度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本人对公司 2010 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2010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在 2010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

司用募集资金 13,522.0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在 2010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扩大“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项目”建设规模的

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扩大“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项目”建设规模,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扩大“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项目”建设规模,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等有关规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扩大“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项目”建设规模。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项目的独立

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项目,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

关规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项目。

3、在 201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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