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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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0]第2-0146 号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
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资料,
以使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
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专项说明已经按照《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 -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
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贵公司将本审核报告作为贵公司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3 -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专 项 说 明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的规定,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2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
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500,000.00 股,
发行价格每股31.00 元。截止2010 年2 月25 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728,5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86,651,5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
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2-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
制定了专户储存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
(万元)
募集资金投
入(万元)
实施
周期
湖北省企业投资
登记备案项目编码
1 年产10,000吨球形颗粒
牛磺酸项目
15,000.00 15,000.00 1年 2007000027100035
2 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
磺酸配套原料)项目
18,000.00 18,000.00 2年 2007000026690037
3 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
产建设项目
10,000.00 10,000.00 1年 2007900527200066
合 计 43,000.00 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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