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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1 20:19:10 股吧网页版
隆基机械: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2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法成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常设机构证券部负责处理。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其中设置 1 名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

第七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之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八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得票最多的董事为召集负责人,并在该次会议选举产生董事长。当董事得票相同时,由董事共同推举该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集负责人;如无法推举出召集负责人,由董事抽签决定。每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于董事选举或改选后三日内召开。

第十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三章 董事会职权

第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向股东会提请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

(十七)制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向股东会作出专项报告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十三条 董事会有权决定以下关联交易事项:

(一)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公司以无需支付对价的形式接受有价值的利益馈赠除外)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 3,000 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 5%以下的关联交易。对于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关联交易,如年度累计额达到前述标准的,或对于每年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的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达到前述标准的(或虽然预计金额低于前述标准,但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前述标准的),也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决定公司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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