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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7 16:21:24 股吧网页版
神剑股份:重大决策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SHENJIAN NEW MATERIALS CO., LTD

重大决策制度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规避 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财产清查处理决策等。

第二章 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第三条 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与生产、购买和建造大型机器、设备及新项目建设。

第四条 公司对内投资的决策程序:

1、项目承办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投资计划和项目申请。项目申请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总投资匡算等。

2、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立项可行性分析,提出是否立项的结论性意见,提交《项目建议书》;

3、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4、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公司对内投资的审批权限:

1、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且连续12个月对内投资项目累计投资总额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由总经理批准;

2、单个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或连续12个月对内投资项目累计投资总额高于 2,000万元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30%(含30%)的,由董事会批准;

3、单个项目投资总额高于5,000万元或连续12个月对内投资项目累计投资总额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由股东会批准。

第六条 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部门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视评价结果对项目验收或提出整改要求。

第三章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七条 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
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

第八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 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 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5、其他投资行为。

第九条 公司短期投资的决策程序:

1、证券部负责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制 短期投资计划;

2、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3、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4、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 涉及证券投资的,公司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
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 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 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对外投资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对外投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对外投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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