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同德化工(002360.SZ)公告披露,公司及旗下全资子公司因两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分别收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两案涉案金额合计逾1.57亿元(未含后续新增逾期利息及违约金)。
“目前两起涉及强制执行的案件,均已正式进入执行阶段。”同德化工相关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公司现金流状况较为紧张,且前期已有部分银行账户处于轮候冻结状态,因此尚未出现资金被直接划扣的情况,但不排除后续被执行的可能性。
强制执行
根据公告,同德化工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2025年9月,同德化工及同德科创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当年11月案件完成审理并迎来一审判决。因未能按判决履行付款义务,同德化工及同德科创近日收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6)鲁0212执175号】,案件正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公告显示,该案件涉案总金额约8606.75万元(未含2025年7月26日后产生的迟延违约金)。法院责令同德科创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同德化工作为连带责任方需对相关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外,同德化工及其全资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爆破”)、同德科创,还因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租赁”)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6)沪0115执346号】。
该案于2025年9月22日立案受理,当年11月10日完成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长江租赁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6年1月7日正式立案。
该案中,同德科创需支付租金7294.97万元、留购价款100元,以及相应逾期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
值得注意的是,同德化工及同德爆破需对同德科创的上述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同德化工在公告中表示,上述案件目前处于执行阶段,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将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上述同德化工人士表示,面对资金困境与债务压力,公司正积极与各债权人协商,同步推进应收账款回收、资产处置等工作,努力盘活存量资产。“目前这些工作还在推进过程中,确实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落地见效。”
债务压力
2026年1月23日,同德化工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1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逾期本息合计3.65亿元。
此前,同德化工公告披露,忻州市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内各参贷银行及金融机构,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和偿债压力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各家金融机构资源为公司纾困,明确要求银行不得进行抽贷等行为。
“当地政府对我们企业面临的困难非常重视,给予了很大的帮助。”上述同德化工人士表示,政府层面不仅协调推进应收账款回款等事宜,还推动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联动辖区内各参贷银行及金融机构,统筹推进债务化解工作。“银行方面也在尽量为公司优化债务条款,比如降低相关融资成本等,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财报数据显示,2024年同德化工实现营业收入5.45亿元,同比下降43.52%;归母净利润亏损7199万元,同比下降116.43%。
2025年前三季度,同德化工实现营业收入3.31亿元,同比下降20.53%;归母净利润亏损993.7万元,同比下降125.28%;扣非后净利润亏损额扩大至2446.73万元。
上述同德化工人士表示,自2024年以来,公司业绩出现明显下滑,核心原因在于民爆等主业受煤炭行业景气度下行的拖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