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实施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14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2024年4月26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会议决议于2024年4月28日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3、2024年8月10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次会议决议于2024年8月10日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4、2024年8月29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8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5、2024年10月26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会议决议于2024年10月28日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共2次、董事会会议共5次,并对公司经营项目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工作,依章办事。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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