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具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和财政部、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以及证监会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为 9.96 亿元。在中注协 2024 年 11 月公告的《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
信息》中排名第 9。信永中和无外资背景,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含相应的软硬件设备)置于中国境内。
信永中和具有 A 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以及 H 股审计资格。2023 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9 家。
二、执业情况
信永中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信永中和具有完善的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系统和风险防控措施,公司审计报告在完成信永中和内部复核流程后出具,主要措施包括:
1.项目咨询
信永中和制定了合理的业务咨询安排,在业务执行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在项目组内部不能解决时,有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机构负责解决遇到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本次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与信永中和项目团队及时进行了沟通,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本次审计过程中,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审计中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信永中和对公司年报审计项目的复核,除执行项目现场负责人、负责经理、负责合伙人三级复核外并指定了质量复核合伙人对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4.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
信永中和设立审计技术与质量控制组,负责信永中和审计业务的业务质量管理。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等。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将业务质量管理八要素转化为事务所的质量管理政策和具体措施,构建了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信永中和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四、工作方案
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依据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了全面、可行性强、且先进、高效的审计工作方案。并针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和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全面配合公司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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