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 9: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
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殷宪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审议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以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为出发点,有利于双方业务协同和资源合理配置,关联交易遵循以市场价作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主要是基于未来业务需求所作出的初步预测,是双方可能发生的交易金额上限,但具体执行会受到市场变化以及关联方实际运营情况等因素影响,存在着较大不确定性,实际发生总额少于全年预计总额属于正常现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已开展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实现快速融资,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且本次借款无需其他额外费用,亦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殷宪锋、寇纲、孟晓转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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