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国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注册资本:262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陆士敏
基本情况:众华事务所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3 日,截止 2024 年末,众华事务所在全国
设立 10 所分所,拥有合伙人 68 人、注册会计师 3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 180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3 家。
承办机构:公司审计业务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具体承办。
深圳分所情况:深圳分所于 2012 年成立,负责人为郝世明,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
桃源街道桃源社区高发西路 20 号方大广场 1.2 号研发楼 1 号楼 1707。深圳分所拥有注册会
计师 20 名,非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总计 38 名。
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
2、业务规模:众华事务所 2024 年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6,893.21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为人民币 47,281.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684.46 万元。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数量 7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193.46 万元。
3、执业记录: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1)收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①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1 号,主要内容为:在对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至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保持职业怀疑,未识别出收入存在的舞弊风险;未按总体审计策略的要求对专利使用费收入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程序;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故采取没收业务收入,罚款,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①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 号,主要内容为:在对天沃科技 2017 年至 2021
年财务报表审计时,在执业过程中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故采取没收业务收入,罚款,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2)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①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 号,主要内容为:在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检查和询问程序执行不到位,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①吉证监决〔2023〕5 号,主要内容为:在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中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不到位;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重大错报风险应对措施缺乏有效性、货币资金检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预付账款审计程序不到位,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①沪证监决〔2023〕41 号,主要内容为:事务所内部治理、质量控制、项目质量复核、独立性管理以及多个执业项目存在问题,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①沪证监决〔2024〕333 号,主要内容为:在对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存在审计程序缺陷,工作底稿不规范,存货审计不规范,函证管理,审计证据不充分,未保持合理职业怀疑,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众华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众华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等事项。
5、风险承担能力水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
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主要包括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的政策与程序。
1、项目咨询:2024 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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