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会
议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玉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意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玉敏、赵亦希、周亮亮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