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正在进行2025年度回购股份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最新持有的股份为3,093,656股。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023,855,833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093,656股后的1,020,762,1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153,114,326.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495467元/股计算。(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即 0.1495467 元 / 股 =153,114,326.55 元 ÷
1,023,855,833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5467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5月7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8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
以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023,855,833 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093,656 股后的 1,020,762,1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
税),共计派发 153,114,326.5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如果公司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 2025 年度回购股份计划正在实施中。公司承诺在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
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会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093,656.00 股后的 1,020,762,17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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