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董事长李慧涛先生于
2025 年 4 月 8 日提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股
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2、根据董事长提议内容,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49.00 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49.0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510.2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
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9.0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306.12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3、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伟杰先生、王坤晓
先生、刘贞峰先生计划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7,000 万元。除此之外,截至目前,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回购方案的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引导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计划使用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49.00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