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5-093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二级子公司固安科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科锐”)投资建设的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
期)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编号:2025-05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因经营需要,固安科锐与浦发银行于 2025 年 12 月10 日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浦发银行向固安科锐提供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360 万元。根据《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金额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固安科锐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56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固安科锐可用担保额度为 200 万元。
三、担保具体情况
保证人: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保证范围:
依据债权人与债务人固安科锐之间自 2025 年 12 月 10 日签署的《固定资产贷
款合同》,由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1,360 万元贷款,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对外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7,217.16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约 4.2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约 0.0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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