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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9 19:20:14 股吧网页版
北京科锐: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性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本结构,防控财务风险,提高资金边际贡献率,规范债务性融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债务性融资,是指公司通过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和通过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融入资金的活动。

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是指通过发行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直接向资金方融资的方式。

间接市场债务融资方式,是指向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融资的方式。银行融资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票据(信用证)开具、贴现(兑付)等;非银金融机构融资包括融资租赁、信托借款、保险公司债权投资计划等。
第三条 融资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集团集中管控、各单位分级负责,各单位的融资应事先提报公司审批。
(三)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

(四)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权衡资本结构对公司稳定性、再融资或资
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从整体经济效益出发,严格控制融资规模,融资规模必须与企业资产
规模、经营活动实际需求、资产负债水平、偿债能力等相适应。以满
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为宜,慎重考虑偿债能力,控制融资风险。

(六)实行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授权机构为融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融资事项做出决策。

第六条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负责注册和监管的融资业务,公司证券部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债券融资活动的具体工作;负责融资事务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七条 除证券部门融资业务之外的其他各类融资业务,公司财务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融资预算;编制融资计划;组织借款申请与审批;提出资金贷款、票据融资、贴现、融资租赁、信托借款、保险公司债权投资计划、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融资业务申请;管理和监督融资的使用和归还;监督和评估借款过程并编制融资分析报告。

第八条 公司相关各部门在归口管理部门的组织下,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审计法务部门为监督部门,负责融资业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为本单位融资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公司财务部门和证券部门的专业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拟定本单位的融资预算、申请、方案等提报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组织和实施本单位的融资活动;本单位融资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及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融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融资管理的不相容岗位包括:融资方案的拟订与决策;融资合同审核和签署;融资业务的执行与检查。

第三章 融资管理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及各单位财务部编制年度融资预算,经批准后,融资预算作为融资业务执行依据,超预算融资应按预算管理制度规定报批。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状况、投资计划及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对公司的资金需求及融资风险进行预测和分析,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融资对象等,制定年度融资计划。

第十四条 年度融资计划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复核后,提交公司决
策机构审批。

第十五条 各单位有融资需求时,应提交融资申请。年度融资计划内的融资申请,公司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年度融资计划外的融资申请,按照预算外审批流程办理。

融资申请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提供融资的机构名称;

(二)融资工具类型;

(三)拟融资的金额、期限、融资成本;

(四)融资获得资金的用途;

(五)为融资提供担保的机构(如有);

(六)其他相关内容。

如融资申请中涉及需公司或各单位提供对外担保的,需同时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提交担保申请书等资料并履行审议程序。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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