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傅瑜,1963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中国执业律师资格;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兼任摩达法律策略研究院西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研究员、执行院长,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长安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摩达数据策略(西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智赋(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主任。现兼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银行法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税务学会理事,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4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公司在报告期内召集召
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公司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听取了有关人员的发言,对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言,根据需要对其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基本职责。
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4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傅瑜 14 14 0 0 否
2024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6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傅瑜 6 0 0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共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查,确保其符合公司岗位要求和法律规范。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和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北京稳力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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