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4 16:45:11 股吧网页版
北京科锐: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5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等。
2、投资金额:计划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5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技术及操作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为规避铜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给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且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5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保值品种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原材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55条规定,本次期货期权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预计未来1年内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产品中低压开关系列产品(中置柜、柱上开关、低压成套开关等)、配电变压器系列产品(美式箱变、欧式箱变、硅钢变压器以及非晶变压器等)等主要原材料(如铜)占生产成本比例较高,如果单一在传统现货市场实施采购,其价格波动风险将无法控制,会给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较大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也将受到极大挑战。为规避铜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控制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成本,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利用商品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市场的特征和规则,通过期货和现货市场对冲的方式,提前锁定公司及子公司产品和原材料的相对有利价格,积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预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保值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等。
2、保值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

3、保值数量:保值数量不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的 100%。

4、保值工具:期货、期权等。

5、投入资金及决议有效期:任一时点保证金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4,5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6、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7、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原材料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对企业成本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铜排、
铜箔、铜杆、电磁线等与大宗原材料铜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铜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及子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影响,需通过保值进行对冲。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优先做好主营业务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铜期货期权业务。

铜期货期权品种在国际国内都是成熟品种,套期保值也是行业控制价格风险的通行做法。因此通过开展期货期权的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四、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受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期货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