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 次 会 议 的 通 知 已 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 在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发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尹红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79人,代表股份287,623,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67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280,261,66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797%;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75人,代表股份7,361,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73%。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2,66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48%;反对4,870,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4%;
弃权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66,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544%;反对4,870,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461%;弃权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4%。
2、《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82,656,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32%;反对4,87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56%;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61,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941%;反对4,876,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288%;弃权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1%。
3、《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82,692,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57%;反对4,849,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1%;弃权8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97,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60%;反对4,849,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722%;弃权8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8%。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82,668,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74%;反对4,860,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8%;弃权9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74,153股,占出席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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