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 次 会 议 的 通 知 已 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发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8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尹红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见证和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60人,代表股份293,389,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34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282,894,726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59%;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556人,代表股份10,494,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0%。
根据公司2025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张晓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表决权,征集时间:自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征集对象委托征集人进行投票。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2,310,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4%;反对90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4%;弃权17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3%。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15,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75%;反对907,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66%;弃权17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9%。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2,322,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6%;反对900,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1%;弃权1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4%。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28,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393%;反对900,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58%;弃权1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8%。
3、《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2,302,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6%;反对924,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0%;弃权1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07,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78%;反对924,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98%;弃权16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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