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股票简称:高乐股份 股票代码:002348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Goldlok Holdings (Guangdong) Co., Ltd.
(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 168 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5 年 12 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并在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70 元/股,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132,608,000 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前述发行结束之日确定为本次发行股份上市当日。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获得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064.96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对象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华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132,608,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杨广城持有上市公司 58,222,66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15%,兴昌塑胶持有上市公司 15,087,960 股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