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作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投票情况
次数 (次) (次) (反对票)
5 5 0 0 0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列席会议次数 亲自列席(次) 委托列席(次) 缺席(次)
3 3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助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上市公司兼职情况进行自查及审查,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任职情况提出建议。
2024 年度,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并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拟修订的各项公司治理文件进行审查。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
2024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审查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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