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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9 18:21:07 股吧网页版
慈文传媒: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0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6-001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95号出版中心2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舒琳云女士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18人,代表公司股份139,582,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677%。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股份127,327,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80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17人,代表公司股份12,255,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73%。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17人,代表公司股份12,255,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7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17人,代表公司股份12,255,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73%。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者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会。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268,9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23%;反
对 2,168,9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39%;弃权 144,9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41,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1.1198%;反对 2,168,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6979%;弃权 14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2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及信息披露文件。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刘阳骄律师和魏芳芳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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