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0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
为与《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及表述保持一致,将《公司章程》中“股
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将“或”统一修改为“或者”。《公司章程》其他条款
修订如下(表格中加粗文字为新增或修订内容,删除线文字为删除内容):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定,制订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 第三条 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通股2500万股,并于2010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并于2010年1月
易所上市。 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均按总经理的产生和
变更办法执行。
(说明:在第八条之后新增一条,以下各条的序
号顺延)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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