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2 16:14:06 股吧网页版
巨力索具: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6-007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河北刘伶醉酿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刘伶醉”)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并采购酒品,以用于传统节日的员工福利发放,本次关联交易总额为 49.74 万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20 条“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应当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之规定,本次交易应当予以披露。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 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杨建国先生、杨超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表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6 条、6.3.20 条之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河北刘伶醉酿酒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亮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包装材料、酒盒酒瓶、酒容器的销售;经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各项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
主要股东: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总资产 145,449,482.35 157,349,470.95

净资产 17,984,644.27 18,136,417.24

营业收入 91,628,686.77 66,065,153.80

归母净利润 -723,335.33 151,772.97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受同一法人主体控制

(四)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公司与河北刘伶醉之间发生的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河北刘伶醉酿酒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徐水区

乙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徐水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互信的原则,经
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并共同遵守:

1. 交易价款:各类酒品总价 49.74 万元

2. 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免费储存,根据乙方需求供货

3.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安排制作出样,小样确认后按酒品订购计
划周期批量生产,乙方凭借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货款。

4. 其它事宜:乙方收到酒品以后当日无反馈,即确认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
甲方日后不予以退货及调换货物。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且必要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公平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