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5-067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2025〕43号)《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河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深刻反思。收到《决定书》后,公司立即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部门进行了专题学习,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并制定了系统性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整改措施的总体安排
为了更好地落实河北证监局相关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自查。目前,公司已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部署、督导与验收,同时要求整改责任人针对河北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结合自查整改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做到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 对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与落实情况
(一)针对“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不准确”问题的整改
《决定书》原文:公司部分暂估应收账龄未按照业务实际发生月分延续计算,导致 2023 年坏账准备少提 214.91 万元。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杨建国、总经
理杨超、财务总监付强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整改措施:
1、公司已组织财务人员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进行重新梳理和学习,明确要求对于因暂估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其账龄必须自收入确认时点开始计算。
2、公司 2025 年三季报已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应收账款按一级科目(即暂估应收与应收合并后,以收入确认时点起算账龄)重新划分了账龄,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
3、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章节进行再培训、再考核,同时要求年度审计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作为重点审计领域,加强过程监督与结果核查,强化执行与监督;相关风险已在 2025 年年报审计中被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责任人:财务总监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公司将于 2025 年 12 月底前尽快召开董事会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
披露》要求对 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
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二)针对“政府补助披露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决定书》原文: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收到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163.62
万元,迟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披露。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杨建国、总经理杨超、董事会秘书张云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整改措施:
1、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后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范围、信息报告程序以及保密措施等,并明确要求公司各部门(含子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任一时点的当日,立即向董事会秘书预报本部门负责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
2、组织信息披露相关人员重新学习《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临时报告披露标准的规定,完善了内
部信息传递机制,要求财务部门在收到大额政府补助等可能触发披露义务的事项时,立即通报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研判。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完成时限:已整改完毕,并建立信息快速响应机制。
(三)针对“公司治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决定书》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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