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
公众投资者之间良好的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
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巨力索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
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
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
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
支持;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
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
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工作内容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 投资者(包括登记在册的股东和潜在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及其所在机构等;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相关机构。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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