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利安达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利安达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其履职亦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3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49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2,779.0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42,450.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987.00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0 家);采矿业(2 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 家);批发和零售业(2 家)。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584.32 万元。
巨力索具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4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约3,677.3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1,677.32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涉及从业人员 13 名。
上述处罚和监管措施对目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均不构成影响。
二、项目执业人员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于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我所专职执业。2024 年 10 月,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巨力索具(002342)、ST 先河(300137)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海丽,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4 月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 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老白干酒(600559)、巨力索具(002342)。
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永进,200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审
计工作,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 年
从事事务所质量复核工作至今。2025 年 1 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建投能源(000600)、亚太实业(000691)、晓程科技(300139)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谷国君、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海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质量复核人员齐永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鉴、签字注册会计师孟耿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项目工作方案
利安达所能够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
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信用减值、存货跌价、金融工具与合并报表等。同时利安达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风险评估及内控审计、存货监盘、实质性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利安达所配备的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服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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