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页次
一、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附表 3-4
委托单位: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传真号码:(010)85886690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5]第 0173 号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索具公司”)2024 年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26 号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2022] 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 5 月修订)》,编制和披露汇
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巨力索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巨力索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
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巨力索具公司 2024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
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谷国君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海丽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上市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 位 : 人 民 币 万 元
占用方与上市 2024 年初 2024 年度占 2024 年度 2024 年度 2024 年末
非经营性资 资金占用方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 上市公司核算 占用资金 用累计发生 占用资金的 偿还累计 占用资金 占用形成原 占用性质
金占用 系 的会计科目 余额 金额(不含 利息(如 发生额 余额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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