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1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4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6.565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48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公司已经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内部通知及OA系统公示的方式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6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于公示内容提出的异议。
4、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后的177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7 名激励对象授予920.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定为 2024年9月27日。2024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177名激励对象授予920.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期为2024年11月5日。
6、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9人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246.5654万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8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169名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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