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12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875.0450 万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7%,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由 5,124,299,057 股变更为 5,115,548,607 股,注册资本由 5,124,299,057 元变
更为 5,115,548,607 元。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875.0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542 名,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 30,145,300.25 元。
3、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将依法办理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将54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 875.0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7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于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异议。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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