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11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88 号星通大厦 41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
传真方式以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 88 号星通大厦 43 楼
邮政编码:518100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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