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市值管理的基本行为指南。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公司质量,坚持技术创新、紧抓市场机遇,通过依法合规的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五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工作时,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能
第六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对相关工作提供支持。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重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各项重大决策和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不断提升公司质量,充分反映公司投资价值。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工作,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反映公司质
量。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领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应对,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
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公司应聚焦公司主业,关注产业链及供应链关键环节,尊重市场、经济、行业周期变化,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质量与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应逐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合理拟定业绩考核标准及奖励机制,筑牢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员工凝聚力与公司竞争力。
三)现金分红
公司应在满足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分红,明确年度最低分红比例,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应与投资者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组织投资者沟通
会、接受投资者调研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向投资者阐明公司的发展战
略及已披露的生产经营信息,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并争取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
同。
五)信息披露
公司应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价值或投
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除依法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可自愿披露有助于投
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公司应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股份回购
公司应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市值变化,适时开展股份回购,优化股权结构,维护市值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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