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于 2012
年 3 月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正式
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信永中和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
求。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
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讨论了总体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策略及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初步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了解审计工作进度,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保障了公司按照计划完成年报信息披露工作。审计委员会还重点关注了信永中和及签字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对于信永中和近年来在从事其他公司审计工作中所受到监管处罚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为避免在本公司审计中出现类似问题,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整改情况说明及在本公司审计中采取的针对性改进措施。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公允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了本公司 2024 年报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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